滨州一女子腿骨被切除两块为啥不能报销

滨州无棣的于女士在去年3月份向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今年3月份,她因为腿部患关节炎,到医院去治疗时被切除了两块骨头,出院后申请理赔时却遇到了难题。于海华告诉群众记者,她在年3月投保了太平洋人寿的“个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份保单中,有3个主险:“乐享百万医疗保险”,“金佑人生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在“金佑人生”和“意外伤害”险种中还附加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和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于女士每年需交保费多元,交费期限为15年,现在她已经连续交纳了两年。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署保险合同时需有同框视频录音录像,于女士说,这份合同是无棣太保人寿一名业务员在家里签署的。今年3月14号,于女士的腿疼得越来越厉害,在提前告知太平洋人寿保险业务员的情况下,医院急诊外科就诊。

于海华:医院做了检查,确诊为关节炎,在医院做了手术。切除了两节骨头,保证我能行走。

记者在于女士提供的入院记录中看到,诊断结论为,双膝骨性关节炎,最终于女士通过手术,切除了双髋骨关节的两节骨头。这次住院,除新农合报销后,还有多元需患者自己承担,于女士认为,自己的病情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范围,依据诊断报告,符合“关节炎”的条款,也符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和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于是,他找到了太保人寿的业务员申请理赔。

但是业务员说于女士不符合报销标准!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不报销呢?群众记者和于女士来到无棣县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对此您怎么看?

来源:一切为了群众

因为


转载请注明:http://www.kuenglish.net/gjyyw/7836.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