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报道
药物研究研究药物:托珠单抗注射液(其他命名:Actemra,Tocilizumab,atlizumab),是罗氏公司(Roche)在研的类风湿关节炎新药——抗白介素-6受体(IL-6R)的单克隆抗体。
研究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
研究标题:托珠单抗单用或联合甲氨蝶呤与甲氨蝶呤单药相比在中度至重度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一项随机双盲III期研究)。
研究目的:评估托珠单抗单药治疗、联合甲氨蝶呤治疗与甲氨蝶呤治疗相比的有效性。评估托珠单抗皮下注射(SC)单药治疗、联合甲氨蝶呤治疗与甲氨蝶呤单药治疗相比的安全性。
研究范围:本研究为国内多中心研究,本次招募计划,面向中国患者,国内有多家临床机构(医院)参与,目标入组人数:中国人。临床参加机构(医院),参见文末列表。
主要入选标准:
1.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的18~70岁中国患者;
2.类风湿关节炎确诊至少≥6个月;
3.基线之前持续至少12周,曾口服稳定剂量甲氨蝶呤治疗;
4.既往除甲氨蝶呤之外的非生物剂型DMARD治疗,应在基线前已停药至少2周(来氟米特:停药≥12周,采用标准考来烯胺治疗后或活性碳洗脱后,停药≥14天;硫唑嘌呤:停药≥4周);
5.既往若用过如下的生物剂型DMARD治疗,应在随机化前已停药(依那西普(或益赛普)停药≥2周;停用英夫利西单抗、赛托珠单抗、戈利木单抗、阿巴西普或阿达木单抗≥8周;停用阿那白滞素≥1周;)
6.筛选和基线时肿胀关节计数≥6(基于66个关节计数)和压痛关节计数≥8。
7.筛选时,高敏感性C-反应蛋白≥10mg/L或红细胞沉降率≥28mm/h。
(详见下文列表,最终由医生评估)
本次临床招募和实施方案,已经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注册号:CTR)。按照方案规定,入选患者将接受:
托珠单抗(研究组)
托珠单抗联合甲氨蝶呤(研究组)
甲氨蝶呤(对照组)
匹配安慰剂(对照药)
考虑参与或有兴趣了解有关研究信息,请访问文末声明网址链接,获得更多详情。符合所有合格性条件(包括入选和排除标准)的患者,在参与临床研究过程中,将可获得免费的研究相关检查和治疗。咨询方式,参见文末的研究人员和医疗机构(医院)信息。
Tocilizumab
本次临床招募的入选标准包括:
1
能够并且愿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以及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2
男性和女性;年龄为18~70岁(含)。
3
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患者,按照年修订的ACR标准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病程≥6个月。
4
在门诊接受治疗。
5
在随机化前,已停用依那西普(或益赛普)≥2周,停用英夫利西单抗、赛托珠单抗、戈利木单抗、阿巴西普或阿达木单抗≥8周,停用阿那白滞素≥1周。
6
在基线前已经接受甲氨蝶呤稳定剂量口服治疗至少达12周(甲氨蝶呤剂量为10~25mg)。在基线前有甲氨蝶呤肠道外用药史(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的患者有资格入选研究。但是,在治疗前(第1天),这些患者必须已经接受≥12周的甲氨蝶呤10~25mg/周稳定剂量口服治疗。除甲氨蝶呤外的所有非生物制剂型DMARD应该在基线前已经停药至少2周(来氟米特:停药≥12周,采用标准考来烯胺治疗后或活性碳洗脱后,停药≥14天;硫唑嘌呤:停药≥4周)。
7
至少有一种非生物剂型DMARD治疗失败(根据当前或既往治疗)。
8
经过至少3个月允许的DMARD治疗,筛选和基线时肿胀关节计数≥6(基于66个关节计数)和压痛关节计数≥8(基于68个关节计数)。
9
在筛选时,高敏感性C-反应蛋白≥10mg/L或红细胞沉降率≥28mm/h。
10
如果在基线前已经保持稳定剂量治疗至少4周,允许使用口服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或当量的同类药物)和NSAID(剂量可按照当地医护标准达到最大推荐剂量)。
11
对于非绝经后(非治疗诱导停经≥12个月)女性或未经手术绝育(无卵巢和/或子宫)的女性: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8周内保持禁欲或者采用年避孕失败率1%的可靠非激素类避孕方法。只有在禁欲是患者首选且常规的避孕方式时,才可以选择禁欲。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期法、症状体温法或排卵后)和体外排精法都不是合理的避孕方法。年避孕失败率1%的非激素类避孕方法包括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激素埋植剂、正确使用避孕效果确切的复方口服或注射用激素避孕药,以及某些宫内避孕器。也可以结合使用两种避孕方法(例如两种屏障法,如避孕套和子宫帽),以确保年避孕失败率1%。采用屏障法时必须辅以杀精剂作为补充。
12
如果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和基线访视时的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包括:
1
在筛选前8周内接受过大手术(包括关节手术)或者计划在随机化后6个月内进行大手术。
2
除类风湿关节炎外的风湿免疫性疾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硬皮病、多肌炎或继发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显著全身受累(例如:血管炎、肺纤维化或Felty综合征)。伴类风湿关节炎的继发性舍格伦综合征患者允许进入研究。
3
按照ACR类风湿关节炎功能状态分级为IV级。
4
既往或者目前患有除类风湿关节炎外的炎症性关节疾病(例如:痛风、反应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莱姆病)。
5
抗TNF药物治疗失败(即:显著的安全性问题或缺乏疗效)。因为费用或不适合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而停止既往抗TNF治疗的患者可以参加本研究(参见入选标准第5条,抗TNF药物洗脱)。
6
在筛选前4周内(或者在试验用药品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更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试验用药品。
7
既往任何细胞耗竭治疗,包括试验用药品(例如:CAMPATH、抗CD4、抗CD5、抗CD3、抗CD19和抗CD20)。
8
在基线前6个月内接受过γ-球蛋白静脉治疗、血浆去除术或Prosorba免疫吸附柱治疗。
9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过关节内或肠道外皮质类固醇治疗。
10
在基线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减毒疫苗。
11
既往接受过托珠单抗治疗(向申办者提出申请后,单次暴露托珠单抗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该条排除标准)。
12
在基线前8周内接受过烷化剂治疗,如环磷酰胺或苯丁酸氮芥或全淋巴区照射。
13
对人、人源化或鼠单克隆抗体有重度过敏或过敏性反应史。
14
有严重且未经控制的伴随心血管、神经系统、肺(包括阻塞性肺病)、肾、肝、内分泌(包括未经控制的糖尿病)或胃肠道(GI)疾病的证据。
15
未经控制的疾病状态,例如:哮喘、银屑病或炎性肠病,发病时通常需要口服或肠道外皮质类固醇治疗。
16
被主要研究者认为目前伴有肝病(有ALT水平升高史的患者将不会被排除)。
17
已知有以下感染或感染史:复发性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或其他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结核病(TB)和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胸部X线检查[CXR]发现肉芽肿病、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IV感染以及带状疱疹,但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者存在需要在筛选前4周内住院治疗或抗生素静脉治疗或在筛选前2周内抗生素口服治疗的任何感染大发作。
18
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缺陷病(既往或目前为活动性)。
19
有活动性恶性肿瘤的证据、过去10年内诊断有恶性肿瘤(包括恶性血液病和实体瘤,已经切除且治愈的皮肤基底和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或者在过去20年内诊断为乳腺癌。
20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1
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酒精、药物或化学品滥用史。
22
可能干扰疼痛评价的神经病变或其他疼痛性病症。
23
体重≥kg。
24
女性患者血清肌酐1.4mg/dL(μmol/L);男性患者血清肌酐1.6mg/dL(μmol/L)。
25
ALT或AST正常值上限(ULN)的1.5倍。
26
血小板计数,/mm3。
27
血红蛋白8.5g/dL。
28
WBC3/mm3。
29
ANC2/mm3。
30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mm3。
31
乙肝表面抗原检查阳性(HBsAg;如果HBsAg阴性,则HBcAb阳性患者允许入组)。
32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查阳性。
33
总胆红素ULN(在筛选期间,如果首份样本的胆红素高于正常值上限,可采集第二份样本进行检验)。
临床参加机构(医院)及主要研究者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医院
栗占国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医院
赵岩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医院
张晓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4
医院
张卓莉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5
医院
魏巍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6
医院
王国春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7
医院
刘花香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8
医院
陈琳洁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9
安徽医院
帅宗文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10
医院
王晓霞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11
医院
姜振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12
医院
张缪佳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3
医院
刘毅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14
医院
古洁若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15
西安医院
何岚
中国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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